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
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25年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海健院(2025)19号),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情况说明
(一)评选对象:学院认定为2025-2026学年的2023级和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成绩计算方法: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审,2023级学生按照学生2024-2025学年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占70%,综合考评成绩占30%,以此计算出学生总成绩,名额按总成绩排名确定人员名单。2024级学生按照学生2024-2025学年所修课程学年加权平均成绩的70%和2024-2025学年“第二课堂”成绩的30%,两者合计,以此计算出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额按总成绩排名确定人员名单。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要求
各系要根据《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海健院(2025)19号)规定,23级学生按照《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考评评价标准(试行)》(海健院学生〔2019〕25号)规定,24级学生按照《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办法》(海健院〔2025〕14号)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进行评选。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一)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内容(按顺序放置)
1.《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4)
2.《学生成绩收集表》(附件5)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4.《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申请学生的2024-2025学年的个人成绩单(教科处盖章);
6.《综合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6)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23级学生);
7.《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成绩单》(附件7)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24级学生)。
(纸质版盖章交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467355126@qq.com)
(三)报送要求
1.各系报送材料时务必按照班级评议-系评议-系公示流程,并提交相关公示证明材料。(系公示时间不小于2个工作日)
2.上报材料不要装订成册(可用活页夹或长尾夹),学生申请表报送排序需与备案表一致。
3.以上材料以系为单位于10月31日上午12:00前汇总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三、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有关要求
各系要根据《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海健院(2025)19号)规定,23级学生按照《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考评评价标准(试行)》(海健院学生〔2019〕25号)规定,24级学生按照《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办法》(海健院〔2025〕14号)规定,严格按照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一)名额分配(见附件1)
根据琼教财〔2025〕16号文件,下达我院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名额为4名。健康照护系推荐2名、健康管理与促进系和食品与药学系各推荐1名学生至学生工作处。
(二)评选流程
各系(健康照护系、健康管理与促进系、食品药学系)报送材料时评选流程为各系根据总成绩确定1名学生参评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专题会议,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确定的4名学生为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人员名单。
(三)报送材料内容(按顺序放置)
1.《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见附件4);
2.《学生成绩收集表》(见附件5)。
3.《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4.《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申请学生的2024-2025学年的个人成绩单(教科处盖章);
6.《综合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6)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23级学生);
7.《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成绩单》(附件7)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24级学生)。
(纸质版盖章交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467355126@qq.com)
(四)报送要求
1.提交相关公示证明材料。(系部公示时间不小于2个工作日)
2.上报材料不要装订成册(可用活页夹或长尾夹),学生申请表报送排序需与备案表一致。
3.以上材料以系为单位于10月30日上午12:00前汇总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24日


